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怎么办
瑞安刑事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当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时,合同约定优先。若合同中有面积差异处理的相关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2)若合同未作约定,需根据面积误差比来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4)若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分两种情况: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提醒: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关于面积差异的条款约定。遇到面积差异纠纷时,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先查看购房合同,若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有约定,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二)若合同未约定,分情况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实测面积来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需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3.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先看合同约定,有面积差异处理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合同没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实测面积结算房价。
3.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出卖人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4.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内(含)买受人补款,超3%部分出卖人承担;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内(含)部分及利息出卖人返还,超3%部分双倍返还。✫✫✫✫✫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时,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买受人可解除合同,不解除合同则按实际面积大小有不同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遵循一定规则。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保障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若未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符合公平原则。超出3%时,赋予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不解除,针对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约定面积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房价款的补足、承担、返还等处理方式,以平衡买卖双方利益。在商品房交易中,面积问题常引发纠纷,若您遇到此类问题,情况复杂难以判断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处理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问题,先依据合同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处理。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若合同有面积差异处理约定,买卖双方严格按约定操作,避免后面纠纷。
合同未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结算。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要及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不解除合同,按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大小关系,区分不同误差比区间的房价款处理方式进行结算。
(1)当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时,合同约定优先。若合同中有面积差异处理的相关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2)若合同未作约定,需根据面积误差比来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4)若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分两种情况: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提醒: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关于面积差异的条款约定。遇到面积差异纠纷时,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先查看购房合同,若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有约定,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二)若合同未约定,分情况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实测面积来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需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3.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先看合同约定,有面积差异处理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合同没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实测面积结算房价。
3.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出卖人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4.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内(含)买受人补款,超3%部分出卖人承担;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内(含)部分及利息出卖人返还,超3%部分双倍返还。✫✫✫✫✫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时,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买受人可解除合同,不解除合同则按实际面积大小有不同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遵循一定规则。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保障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若未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符合公平原则。超出3%时,赋予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不解除,针对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约定面积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房价款的补足、承担、返还等处理方式,以平衡买卖双方利益。在商品房交易中,面积问题常引发纠纷,若您遇到此类问题,情况复杂难以判断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处理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问题,先依据合同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按法定规则处理。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若合同有面积差异处理约定,买卖双方严格按约定操作,避免后面纠纷。
合同未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结算。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要及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不解除合同,按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大小关系,区分不同误差比区间的房价款处理方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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